1. 台湾通行证应在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各区县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6:30,周末休息,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点为西斜七路十字西南角。这里仅对西安市辖区内户籍人员办理护照(各区县对所辖区人员办理),如你的户口不在西安,应到你户口所在地办理(或根据新规定执行)。
2. 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同规格照片1张;
3. 办证流程,填写表格--—照相(相片在门外宣传栏处领取)—--抽号(在二楼进门口处)—受理(在大厅等待叫号)--—收费处开票--—领证(按照缴费单上日期按时领取)。
4. 办证时限:首次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已持有《通行证》,仅办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的,办证时限为5个工作日。
5. 领取证件
(一)证件领取须申请人本人持《受理通知书》、交款单领取。
(二)同一户口簿上的人代领,持《受理通知书》、交款单、户口簿和代领人的身份证。
(三)非同一户口簿的人代领,持《受理通知书》、交款单、代领人身份证和代领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四)受理通知书或交款单丢失的,申请人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亲自领取。
(五)需要邮寄的,交表时可申请特快专递
6. 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国(境)证件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7. 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8.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
9. 出国学习宗教课程(含前往宗教学院学习),提交省级以上宗教局出具的证明
10.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费30元,个人旅游签注20元。填表注意事项
1. 填写表格时要注意用标准化汉子,写字清晰,表格整洁,内容准确,不能出现涂抹现象,如出现写错字,涂抹重新换取表格填写。
2. 拼音姓,拼音名填写时要用大写拼音。如陈晖,拼音姓:CHEN,拼音名:HUI
3. 婚姻状况填写时,应如实填写“未婚”或“已婚”。
4. 户口所在地填写时,其地址在户口本首页。
5. 户籍所属派出所,按户口本上标注填写。
6. 家庭现住址填写时,填写家庭现在居住的准确地址。。
7. 工作单位及地址填写时,应按实际准确填写,如无职业就不填写
8. 家庭主要成员填写时,填写称谓父亲就填写父,母亲就填写母,儿女就填写子,妻子就填写妻,丈夫就填写夫。
9. 紧急联系人填写时,不能填写填表本人,联系电话不能与填表本人联系电话一致。
10. 本人身份填写时,是要准确,如你的职业表上没有选项就勾对其他
11. 出国事由填写时,应按实际准确填写,如旅游就填写旅游,如表上没有你的选项时就勾对其他
12. 申请类别填写时,根据自己的申请情况勾对选项。
13、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大陆居民无正当理由不得在台湾非法逾期停留,在台湾旅游期间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文明出游。
特别提示:
1、如果您本人前去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可自行去台自由行旅游,如参团赴台时,另需旅行社再办相关手续,可能会增加费用。如您已确定参团赴 台,最好先在旅行社报名,由旅行社安排您在办证大厅办理《通行证》。
2.旅行社有权视情况收取每人5万元保证金,游客返回后如数退还。
|